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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量房涉税信息采集可以微信操作啦~~(内附视频教程)

广州税务 2019-04-06

为全面推行我市增量房智能化办税工作,提高税源信息采集质量与效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了涉税信息网上采集系统,为增量房涉税信息采集提供了微信渠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确认实收房款并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次月15日前完成该房屋交易涉税信息采集。


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广州税务企业号”完成涉税信息采集。


温馨提示

        未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前往相应办税服务厅进行增量房涉税信息门前采集。

        另外,注意哦,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发生补、退房款的,应按补退房款后的实收房款确认涉税信息。




附视频教程: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q0625uztqyd&width=500&height=375&auto=0


来源:增城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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